扶国税函〔2018〕1号 签发人:贾永湘 王少恒
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复函
王岁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在绛帐镇设立税费缴纳代办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在扶风县绛帐镇车站火车货运站对面设有委托电信代开代征发票点,专门受理自然人申请开具发票,缴纳税款事项联系电话:0917-5331588。
二、自然人可登录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官网,通过登录“陕西国税电子税务局”,自行注册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或者直接登录“陕西国税电子税务局”网页,自行注册后,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选择前往办税厅或快递途径,获取所申请的代开增值税发票。
三、自然人可登录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在首页“办税服务”模块下,点击“客户端下载”图标下载电子税务局客户端;也可点击“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图片链接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办理相关涉税(费)业务。
扶风县国家税务局 扶风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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