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003229 | 主题分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 | 扶住建发﹝2018﹞213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5日 | 发布日期: | 2018-06-15 15:22 |
发文机关: | 信息中心 | 浏览次数: | 次 |
扶住建发﹝2018﹞213号
扶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县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工作,保障我县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扶风县安委办《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扶安委办[2018]36号)要求,结合我县物业小区实际,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推动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管理,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实现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确保居住环境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由局纪委书记张红科任组长、住房和城市管理股全体人员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魏筱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市管理股,具体负责集中整治的协调、联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整治内容
1、整治范围
物业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含地下车库),建筑公共部位、首层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
2、整治内容
一是全面清理建筑公共部位、首层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的行为。
二是全面清理整治乱拉乱接充电线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充电及时制止,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是对物业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含地下车库),未采用不然材料且未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及时予以更新和改造。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2、集中整治(2018年6月至年底) 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并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小区宣传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2、规范停放充电。电动车停放充电要坚决执行“三个决不能”要求,即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并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3、严格督导检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物业小区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物业小区,将对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因电动车引发火灾,要依法从严追究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扶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5日
Copyright ? 2016 www.shjzw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356884.com门户网
陕ICP备1200270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40002
联系我们:0917-521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