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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化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XGK-2018-00355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召公镇 发文字号: 扶召党发〔2018〕41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8-07-04 17:30
发文机关: 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扶召党发〔2018〕41号

 

 

中共召公镇委员会

召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化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会、各镇属及驻镇单位: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大力培育诚信友善、文明和谐的村风民风,积极建设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的人居环境,切实提升全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市文明委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以民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农民群众精神世界,落细落小落实到人们生产生活实践中,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加快我县“一地三县”建设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1133”工作要求,采取县镇抓点示范、以点促面的方式,积极完善农村硬件设施,不断加强村风民风建设,强力推进我镇“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镇90%行政村达到“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标准,5年实现全覆盖,把我镇农村建设成为“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生活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 工作任务

坚持“统起来抓,分开来做”的原则,按照党委政府领导、文明组统筹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主要突出民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两个方面。民风建设由宣传文化小组负责,主要任务是以村为单位建设“十个一”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由农业组、环保组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健全完善基础设施。

(一)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农村民风建设。以村为单位开展“十个一”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通过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俗易懂地贯穿到生产劳动和生活细节之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入行。“十个一”建设主要内容为:

1.建好管好用好农家书屋。村农家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2000册,报刊20-30种,电子音像出版物不少于100张,定期补充更新图书、报刊,有专职农家书屋管理员,坚持每天定时开放。

2.建好管好用好村广播室。按照广播电视村村通要求,建好村广播室,配备必要的扩音设施和一定数量的大喇叭,每天播放时间不低于两小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要积极推动实施调频广播入户工程。

  3.建设一个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广场。整合农村现有公共设施,统筹建设集理论宣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电影放映、文化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文化活动室,配套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场,有文化、体育、灯光、音响等设施。

  4.有乡村文明一条街。在农民群众居住集中的街道、村落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乡村宣传文化街、文化墙、宣传栏和公益广告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道德经典和文明礼仪等,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5.有善行义举榜。在农民群众集中居住的街道、院落、广场设置善行义举榜,宣传展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好人好事,着力形成崇德向善、和谐向上的村风民风。

  6.有乡贤文化骨干队伍。组织当地政治强、威望高、有经验、有能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退伍复转军人、老教师,建设新时期的乡贤文化。挖掘整理历代名贤积累下来的思想观念、文化传统、文史典籍,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培育一批乡土文化能人、培养一批文化特色户、文化大院,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资源,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剪纸、戏曲、杂技、社火、花灯等民间工艺、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利用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7.有一个道德讲堂。有固定场所,按照“唱一首歌曲,看一部短片,诵一段经典,作一番点评,作一个承诺,送一份吉祥”的流程办好道德讲堂,并利用道德讲堂举办各种讲座,讲文明礼仪、科学技术、法律法规、形势政策,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

  8.有一整套乡规民约。坚持依法治村,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立足本乡本土实际,发动农民群众讨论制定乡规民约,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并依靠“一约四会”参与民间事务的调解、监督和服务,在遏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发挥作用,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

9.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按照我县农村“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命名和表彰活动。要按照全省统一尺寸和样式制作悬挂“十星级文明户标志牌”,提高评选活动的参与率、影响力和权威性。同时,要把项目扶持、银行信贷和评优树模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向十星户和多星户倾斜。

  10.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好公婆、好儿媳、好家庭。要制定“好公婆”、“好儿媳”、“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办法,明确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要对评选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弘扬正能量,带动好村风。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任务

按照中省市关于加强“三农”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定工作规划和建设标准,分别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

1.完善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落实传统村落和居民保护规划。
    2.加大农村改路、改水、改厕、老旧村庄改造和乡村少年宫建设,推进山水林田路河塘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

3.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投、村收、镇运、区(县)统一处理”。
    4.对经济条件一般、基础薄弱的村,从环境综合治理入手,着力于村内户外环境美化,治理“粪土堆、垃圾堆、柴草堆”为主要任务的“三堆”现象,改变“乱泼污水、乱扔杂物、乱倒垃圾、禽畜乱跑”为主要任务的“四乱”现象,抓好“通自来水、通水泥路、通客运班车、通网络、通有线电视”的“五通”工程。

5.对一些经济条件较好、创建基础过硬的村,高标准、高质量的开展创建活动,实现“五化”(道路硬化、环境净化、村庄绿化、村容美化、街巷亮化)标准,建成一批设施完善、村貌整洁、环境优美、居住舒适的“文明和谐新家园”。
    6.控制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7.以新农村建设统揽农村各项工作,持续深化新农村晋星创建,促进争先进位,逐村制定晋星升阶计划和增分措施,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公用设施建设、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使农民收入有新突破,基础设施有新改善,社会事业有新发展,村庄治理有新变化。

   四、组织领导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既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文明城市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各村委、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精神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把此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要及时成立组织机构,细化任务、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同时,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村两委班子的骨干作用,影响和带动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

二要强化保障力度,扎实有效推进。要切实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加强督促检查,防止走过场。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深入一线指导,并将此项活动纳入年终考核范畴。各村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提早完成建设任务。

三要坚持群众主体,调动社会支持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充分发挥广大群众主体作用,通过项目带动、扶贫帮扶、以奖代补、评选先进、好人褒奖等多种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实现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坚决防止大包大揽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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