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001754 | 主题分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召公镇 | 发文字号: | 召政发〔2018〕94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03日 | 发布日期: | 2018-04-08 09:28 |
发文机关: | 信息中心 | 浏览次数: | 次 |
各村委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镇站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做好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县安委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近期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各类事故隐患,严肃认真解决和整改,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着力加强镇村建筑工地施工、农村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隐患点、烟花爆竹存储零售、中小学校校舍及幼儿园校车安全、个体商户、超市消防安全、镇区水泥砖厂生产安全以及镇区餐饮门店燃气安全、超市商店零售食品安全等行业领域的检查整治。
三、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为期35天,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10日)。驻镇站所、各村委会结合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各村对村域所属生产企业、学校、建筑施工、用电照明、防火、道路交通等方面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并严格落实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5月2日)。镇安监站、镇安委会各单位成员对全镇各村委会、镇属各企业单位进行归口检查,明确牵头站所,对归口检查进行明确;镇区餐饮门店燃气、烟花爆竹零售、商店超市消防安全、建筑工地安全施工由镇安监站负责检查;镇村道路交通由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检查;超市商店、农贸市场食品检查由镇食药所负责检查、镇属企业安全生产由镇企业办负责检查;中小学校园、校车安全由镇教育组负责进行检查,要坚持检查和整改相结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跟踪整改措施,现场下发召公镇安全生产整改建议书,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依法立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关闭、取缔等强制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检查结果由归口部门统一形成书面材料交镇安监站。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7日)。镇安监站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对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镇党委、政府。并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村委会、驻镇各站所、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落实。各村委会、驻镇各站所、企业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二)检查措施要得力。镇安监站对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检查力度,严格检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动态监管,杜绝盲区,对发现不属于本区域处理范围的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要立即向上级相关职能部门上报,对未经审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门店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业整顿,现场下发召公镇安全生产建议书,建议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沟通,确保检查效果。检查期间,各村委会、镇属各企业对检查出一些共性的、倾向性的问题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镇安监站将进一步督查巡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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