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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2日 | 发布日期: | 2018-06-12 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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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安6月10日电(记者 邵瑞)陕西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国家规定陕西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自2018年6月10日起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23元(含税),今年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暂不允许上浮,2019年6月10日后允许浮动。
陕西省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和中游省内管道运输价格理顺后,各地将加强城市配气价格监管并启动价格听证等定调价程序,综合考虑上游门站价格和中游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增值税税率下调、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从紧从严安排用户终端销售价格。
各地居民用气价格理顺后,对低收入群体和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给予适当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予以解决,省级财政依据市县补贴情况,从环境专项治理资金中给予适当资金支持。(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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