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003227 | 主题分类: | 无 |
发布机构: | 杏林镇 | 发文字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5日 | 发布日期: | 2018-06-15 14:41 |
发文机关: | 杏林镇 | 浏览次数: | 次 |
扶杏党发〔2018〕104号
中共杏林镇委员会
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培训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观念,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党员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带头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目的,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为落脚点,通过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纪律观念,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时间安排
本次农村党员集中培训于2018年5月底开始,到10月份结束。
三、培训对象
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农村党员。
四、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镇党委组织全镇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集中轮训不少于4次,通过“智慧党建”平台开展农村党员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
2.全员轮训。各村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轮训,结合远程教育集中收看、“主题党日”开展、送学上门、广播宣传、微信党小组等新媒体平台等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实际丰富培训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3.参观学习。有条件的村可以结合纪念建党97周年,组织党员到学习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五、培训内容
1.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梁家河》,突出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着力增强农村党员的党性意识。
2.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等,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党员身份感、荣誉感。
3.座谈讨论。组织党员围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贯彻十九大、杏林在行动”,“追赶超越再出发、跑步进入新时代,我该怎么办?”,“新时代如何体现新作为”等,认真讨论如何在新时代发展中发挥支部和党员率先垂范的作用,带动村级事业发展。
4.撰写心得。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对学习的所思所得、感悟体会、意见建议、自身履诺践诺情况撰写心得,并在党小组会或党员大会上交流。
六、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各村党支部 书记负责组织本村的党员开展培训工作,分类抓好党员集中轮训和自学,将培训情况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2.多措并举,强化实践。各村要创新学习方式,引导党员养成学习习惯,提高“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自觉,身体力行,干在实处,让党员成为村级事业发展排头兵。
3.严格要求,强化督查。镇党委将对培训落实情况定期督查,结果计入双月考核中。各党支部要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员学习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中共杏林镇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
Copyright ? 2016 www.shjzw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356884.com门户网
陕ICP备1200270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40002
联系我们:0917-521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