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000366 | 主题分类: | 无 |
发布机构: | 杏林镇 | 发文字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8年01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18-01-19 |
发文机关: | 杏林镇政府 | 浏览次数: | 次 |
扶杏党发〔2018〕12 号
中共杏林镇委员会
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7 年度11-12 月村级考核加减分的
通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按照《杏林镇村级工作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经镇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17年度11-12 月考核加减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层党建
1、对坐班值班、“三会一课”等党建日常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党员主题活动开展较好的浪店村、涝池岸村各加2 分。
2、对远程教育集中收看学习情况较好的浪店村、马席村杨家沟村各加1分,对情况较差的西坡村、李家村各减1分。
3、对“四支力量”脱贫攻坚考核表上报及时的菊花村、汤房村、廿里铺村各加1分,对未及时上报的杨家沟村、西坡村、马席村、良峪村各减1分;对“四支力量”脱贫攻坚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及时的汤房村、浪店村、涝池岸村各加1分,对未及时上报的西坡村、东坡村各减1分;对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以人员情况统计表上报及时的涝池岸村、廿里铺村、杨家沟村各加1分,对未及时上报的良峪村减1分。
4、对党建领航脱贫增收1+1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西坡村加1分。
二、精神文明
1、对2018年党报党刊征订前五位的浪店村、菊花村、召宅村、涝池岸村、三官庙村各加2分。
2、对乡风文明建设突出、先进事迹被宝鸡日报报道的涝池岸村加2 分。
三、脱贫攻坚
根据扶杏党函〔2017〕23 号文件,专文考核通报。
四、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
1、对上交排查报告及时、矛盾纠纷调解配合积极的菊花村加2分,召宅村、东坡村、三官庙村、杨家沟村、李家村各加1分; 对上报不及时、配合不积极的廿里铺村减2分,良峪村减1分。
2、对完成司法案件卷宗、社区评估工作配合积极并且完成较好的长命寺村、涝池岸村各加2分,西坡村、召宅村、马席村各加1分,对配合不积极的杏林村、浪店村、汤房村各减1分。
3、对“两率一度”工作安排到位、落实有力的杏林材,李家村、杨家沟村、东坡村各加3 分。
4、对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置上手快,化解好的涝池岸村。长命寺村、三官庙村各加2分,李家村加1分。
五、美丽乡村
1、对承担县政协视察改炕工作视察点位的的西坡村加2 分。
2、对11-12 月份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动静较大的的浪店村、杨家沟村、马席村、良峪村、涝池岸村、漳召村,菊花村各加 2 分。
3、对承担市政府调研室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调研点位的浪店村、西坡村各加1分。
4、对保护耕地及砖瓦窑清理工作措施得力的浪店村、汤房村各加3 分。
5、对县纸厂垃圾乱倒,引起群众两次信访反映的廿里铺村减 2 分。
六、城乡建设
1、对人居环境资料上交及时的东坡村加2分,马席村、菊花村各加1分,对上报缓慢的长命寺村、涝池岸村各减1分。
2..对2018 年贫困户危房改造摸底情况上报及时的菊花村加2 分,马席村加1分。
七、民生保障
1、对幸福院运行较好、照片上传及时的廿里铺村、杨家沟村、涝池岸村、长命寺村、西坡村各加2 分。
2、对留守儿童和五保工作资料上交及时的浪店村加2 分,汤房村、杨家沟村、廿里铺村各加1分,对于上交不及时的长命寺村、杏林村各减1分,涝池岸村减2分。
八、其他工作
1、对报送农业大数据信息采集表质量高、及时的廿里铺村加3分,浪店村加2分,三官庙村加1分,对报送进度滞后的漳召村减2分,杏林村、西坡村各减1分。
2、对促成海棠农庄在杨凌农高会上签约的马席村加2分。
3、对承担市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点位的西坡村加2分。
4、对2018年新农合征费完成比率高的涝池岸村、杨家沟村、菊花村各加3分。
5、对农保资料报送及时、新农小收缴进度快、贫困劳动转移就业核实情况完成较好的汤房村加3分,三官庙村、马席村、浪店村各加2分。
6、对承担2017年千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点位的良峪村加2分。
中共杏林镇委员会
杏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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