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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杏林镇委员会 关于深化农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 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XXGK-2017-00460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杏林镇 发文字号: 扶杏党发〔2017〕123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05日 发布日期: 2017-09-19
发文机关: 杏林镇 浏览次数:

各村党支部:
    按照省市县文明办安排,决定在全镇上下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统一和规范“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内容、评选周期、程序和管理方式,提高评选活动的参与率、影响力和权威性,使之成为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形式。
二、创评原则
    县级部署,镇级组织,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半年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三、总体目标
    按照“示范引领、分批推进”的原则,我镇上半年确定西坡村作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示范村进行积极探索,从下半年开始活动全面展开,力争到今年年底实现全镇各行政村全覆盖。
四、创建标准
十星标准: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及时杀死老鼠、苍蝇、蚊子、蟑螂,防止疾病传播。积极参加农村“五改”(改灶、改厕、改炕,改气、)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入学,接受教育。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传统风俗习惯。
    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组织召开创建评选动员大会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及评选内容、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措施等,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深入人心,人人皆知。
(二)组织评议
    各村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各小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式对所有农户自评结果进行互评,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村三委。村三委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委员会会议,综合农户自评和互评得分情况,严格对照标准,并征求镇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最终确定评星定级结果,并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新提振和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的重要载体,是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也是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要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方案再细化、任务再落实,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创建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使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3、加强指导,规范管理。“十星级文明户”实行一年一评一定星,每年度评选表彰命名一次,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村(居)民某星出现滑坡达不到标准的,要立即予以摘星并限期改正。

                                                                                      2017年9月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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