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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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8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扶风县公安局 |
咨询电话 |
0917-2982732 |
责任科室 |
治安管理大队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7-2982720 |
办事对象 |
从事旅馆业的公民或企业法人, |
办理地点、时间 |
陕西省扶风县新区东二路16号,扶风县公安局120室,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申报条件 |
(一)申领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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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申请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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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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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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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发布,第548号、第671号修订)第 36条: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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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报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5、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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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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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61032400007XK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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