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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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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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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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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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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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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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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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521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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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扶风县城新区北三路县市场监管局二楼标准计量股 |
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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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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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范围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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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应当周期检定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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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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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台账》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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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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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单位和个人向单位所在地县级计量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填写完整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台账》;2.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在《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台账》上确定检定地点、周期,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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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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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内
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00-18:00;7月、8月 8:00-12:00 15:00-18:00 |
承诺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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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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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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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价行发〔2005〕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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