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备案业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5-07-05 00:00 ??? 来源:扶风公安民生云警务平台??? 浏览次数 ??? 【字体:
事项名称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备案业务
受理机构 扶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政策法规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十九条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7号])第十二条
事项申办条件 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申报材料 1、销售单位名称、地址;
2、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日期;
3、留存购买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办事处理流程 备齐资料前来办理
服务办理时限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收费标准
办公时间及地点

国家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00-18:00;7月、8月 8:00-12:00 15:00-18:00

扶风县城新区东二路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联系方式 0917—2982705
乘车路线 1路车公安局下车,2路车市民中心下车

[网络编辑:管理员]

Copyright ? 2016 www.shjzw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356884.com门户网
陕ICP备1200270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40002
联系我们:0917-521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