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小额担保贷款
2、办理单位:扶风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3、办理地点:县城新区北大街市民中心一楼小额担保贷款3.4号窗口
4、咨询电话:0917—5228123
5、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00-18:00;7月、8月8:00-12:00 15:00-18:00
二、法律依据
1、陕财办金[2013]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3、宝市人社[2012]129号《宝鸡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细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经营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初审;
2、初审后由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进行审查;
3、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四、前置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户籍和经营地在宝鸡市辖区内
五、申报材料
1、《扶风县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寸彩照4张;
2、《扶风县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3、《就业失业登记证》、大中专《毕业证》(毕业5年以内)、《复员转业退役证》、农村户籍身份证明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
5、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声明书》;
6、营业执照、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反担保人资料(单位证明、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备注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