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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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期限 |
90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30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扶风县教育体育局 |
咨询电话 |
0917-5230902 |
责任科室 |
基础教育股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7-5232910 |
办事对象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 |
办理地点、时间 |
扶风县新区南一路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申报条件 |
1.经扶风县教育体育局或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合法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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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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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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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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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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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规及事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 4.监管阶段责任:在出现《行政许可法》规定情形时依法撤销许可资格。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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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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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61032400005XK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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