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南
发布时间:2015-06-24 ??? 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 【字体:
事项名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办理条件
申请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356884.com《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
三、应提供的资料
1.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出具申请表》;
⑵身份证复印件;
⑶属单位职工的,还需加盖单位印章,由单位经办人员持调动或离职材料(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前来办理。
2.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⑴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⑵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⑶属单位职工的,还需加盖单位印章,由单位经办人员持相关招用或聘用材料(劳动合同或调动材料及工资表)前来办理;
⑷省外转入需提供两张1寸彩色近照。
3.养老保险关系县内转移:
⑴《本经办机构转移申请表》,由单位经办人员持相关材料前来办理;
⑵所需资料与转入、转出一致。
四、受理部门
县市民中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柜台2号窗口。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00-18:00;7月、8月8:00-12:00 15:00-18:00
六、审核时限
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七、办理程序
1.经办机构于当日对符合转移条件的,留存参保单位(个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相关流程完毕须向参保单位(个人)出具生成资料,并告知办结情况;
2.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应当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不补缴的填写《职工本人放弃补缴欠费确认书》; 对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当告知其办理个人账户合并和重复缴费退付业务;
3.对不符合转移条件的,经办人员应当场告知原因,并说明补办所需资料。
八、联系电话:0917----8989876
九、联系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市民中心一楼南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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