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指南
发布时间:2015-06-24 ??? 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 【字体:
一、事项名称: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指南
二、范围对象
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参保缴费满1年且目前仍在企业工作的职工或政策滞后形成的应补缴费人员。
三、应提供的资料
1.参保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书面报告(一式两份)和个人申请;
2.《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审批表》、《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各一式两份);
3.补缴费人员的人事档案及补缴费时段内能证明其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⑴已参保企业原正式招用人员中漏保、中断缴费人员补费:需提交劳动行政部门的招工审批表及补费时段历年的调资表、劳动合同及工资表(审核原件);
⑵已参保企业临时工补费:需提交其在企业工作期间连续不间断的财务凭证内的工资表、财务账及劳动合同(审核原件);
⑶已参保企业人员经各级人民法院判决或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资料及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的复印件。
四、受理部门
县市民中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柜台1号窗口。
五、受理时间
每月11日至20日法定工作日内。
六、审核时限
资料齐全的,每月21日至30日审核完毕,次月15日前办结。
七、办理流程
1.经办机构于当月内对其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较多单位可上门进行审核,符合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的,核定补缴数额,打印《社会保险费征集计划合计单》。需上报上级经办机构复审的,经办人员需告知参保单位经办员并及时上报,待复审确认后按规定核定补缴数额;
2.对于不符合补缴费政策的,经办人员当场告知参保单位经办员并在补缴报告上注明结果;
3.对于资料不全的,经办人员当场退回呈报单位或告知需补办的相关资料。
八、联系电话:0917----8989876
九、办理地点: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市民中心一楼南端
十、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00-18:00;7月、8月8:00-12:00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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