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职称认定
二、法定依据
陕人发[1997]10号《陕西省委托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
三、办理程序
①申办人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我中心统一报送县职改办;
②职改办批复后,通知申办人办理资格证。
四、前置条件
档案在我中心托管,并按期转正者。
五、申报材料
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
2、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工作总结两份,申请书一份;
4、二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
5、档案托管卡或存档合同。
六、备注事项
初级职称认定条件
①全日制中专毕业满1年,并按期转正者,可认定技术员级资格:
②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生,按期转正,并工作满3年以上者,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期转正,并工作满1年以上者,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七、办理单位:扶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八、办理地点:县城新区北大街市民中心一楼人才交流服务1号窗口
九、咨询电话:0917—5214337
十、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00-18:00; 7月、8月8:00-12:00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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