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8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扶风县交通运输局 |
咨询电话 |
0917-5228072 |
责任科室 |
扶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7-5211247 |
办事对象 |
公民 |
办理地点、时间 |
扶风县市民中心二楼/法定工作日8:00-12:00,13:00-17:00,7-8月下午14:00-17:00 |
申报条件 |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以上(客运需1年以上);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4、客运需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5、货运需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
||
办理材料 |
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3、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
||
办理流程图 |
见附件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发布,第628号、第666号修订)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
||
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条件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统一安排的考试 。 |
||
责任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发布,第628号、第666号修订) |
||
事项编码 |
61032400014XK01400 |
Copyright ? 2016 www.shjzw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356884.com门户网
陕ICP备1200270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40002
联系我们:0917-521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