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户口项目变更姓名 |
受理机构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政策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需要变更户主项目的群众 |
事项申办条件 |
无
|
申报材料 |
1、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申请;
2、申请人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3、人事档案或学生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居民户口薄、身份证;
5、原始证明材料;
6、父母双方协议(仅限于父母离异的);
7、民族事务主管部门证明(仅限于更正民族成份的);
8、其它有关材料
|
办事处理流程 | 申报→审查→审批→落户办结 |
服务办理时限 | 责任区民警在5日内调查核实后,经分管所长审批,其中16周岁以下变更姓名,凭所长批示即可办理;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办公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00-18:00;7月、8月8:00-12:00
15:00-18:00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 0917—2982705 |
Copyright ? 2016 www.shjzw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356884.com门户网
陕ICP备1200270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40002
联系我们:0917-521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