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
XXGK-2018-003152 |
主题分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发文字号: |
扶政民发〔2018〕95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01日 |
发布日期: |
2018-06-13 09:16 |
发文机关: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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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扶政民发〔2018〕95号
关于切实做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通知
城关街道、法门镇、绛帐镇:
2013年以来,我县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全县城镇社区建设和服务居民群众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切实加强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准确定位、激发动力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按照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每五年为一个周期,签订一次合同,年满60周岁原则上不再续聘。专职管理的使用原则是,报考自愿、续签合同自愿和依法依规辞退。各镇(街)一定要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同级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一是政治上关心,处理好使用与培养关系。鼓励支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被依法选举为“两代表一委员”,增强其政治荣誉感;鼓励支持其被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成员,优化成长环境,搭建晋升平台。二是生活上关怀,处理好交任务与减压力的关系。待遇上优厚,凡能靠得上的福利政策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尽量从优。三是激发动力,增强能动性。要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支持专职工作人员发挥聪明才智,创造优秀案例和社区工作法,激发干事创业、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引导其立足本职,实现人生价值。
二、加强教育,提升素质
各镇(街)一定要立足居民群众需求和社区实际,本着“补足精神之钙,加满再出发之油”精神,加强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力度。要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丰富培训教育内容,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0个课时,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年底综合考核、评先晋升的依据。6月份,每周利用半天时间,以社区为单位,集中社区专职组织学习有关政策文件,了解省、市政策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是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职业荣誉感。要引导专职工作人员立足本职、珍惜岗位、热爱基层、贴心服务群众,努力营造“爱岗敬业、乐于钻研、一心为民、一专多能”的良好职业品质,在服务群众中找到归属感。二是要加强本领培训,提高服务居民群众能力。各镇(街)要本着“需求导向、超前补充、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科学设置培训内容,采取理论讲授、实际观察、案例点评、技能比赛、探讨交流、提问释疑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着力提升其社会工作能力、社区实务技能、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议事协商能力、突发事件紧急处理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取社会工作师职称。三是加强作风教育,彻底根除“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教育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人民中心”理念,视居民群众为亲人,视工作岗位和团队为实现价值的平台,及时为居民排忧解惑释疑、化解矛盾,以周到、细致、贴心的服务,将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持杜绝纪律涣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发生。四是要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增强依法办事能力。社区每月安排一次普法教育活动,普及基本的法律常识,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带头遵纪守法,自觉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做到警钟长鸣。每季度由镇(街)对社区专职进行一次法律知识的测验,检查学习效果。
要求社区专职每人写两篇心得体会,上半年写一篇,下半年写一篇,在社区内进行交流。
三、落实待遇,保障权益
省、市《关于规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待遇的意见》规定: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包括基础报酬、津补贴和年限报酬,其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参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缴纳,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参照当地标准执行。一是按期签订合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每五年要与县民政局签订一次合同,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县民政局将发出通告,做好续签准备,合同到期后须在10内续签完毕,杜绝第三方代理。二是足额按期发放报酬。每月月底前县民政局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足额拨付到个人账户。三是及时办理各类保险。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由县民政局统一办理,不会发生脱保问题。冬季取暖补贴、夏季防暑降温补贴和年度考核奖励报酬,在规定的时限内发放。四是做好学历、职称变更工作。各镇(街)应于每年12月5日前将所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学历和职称变更情况报县民政局,经省、市认定后,县局将从翌年元月份起在数据库进行更新和落实相关待遇。凡因个人原因或镇(街)逾期未报的,后果由个人和镇(街)负责。五是落实休假待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休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合理使用,奉献社会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在社区,各镇(街)要做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定岗定责。各镇(街)要指导所辖社区按照社区服务站岗位定人定责,做到“人人手中有事干,人人肩上有担子”。二是规范管理。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包片联户、上门走访、服务承诺、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密切与社区居民的关系。完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培训制度,确因工作需要到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镇街锻炼、跟班学习的,经民政局审批后,最长时限不能超过三个月,临时借调不得超过一个月,且必须兼顾社区工作。未经批准到其他部门或镇(街)工作、擅自脱离社区工作岗位的应严肃查处。三是健全考勤。自6月起,每月县民政局和镇(街)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抽查社区考勤制度执行情况,抽查情况例入社区年终考核指标。社区工作人员外出、休假、病(事)假的请销假程序和审批权限,必须严格执行《扶风县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扶政民发﹝2014﹞5号)文件规定,事先填写规范的假条,按权限报批。四是加强考核。每半年镇(街)要对社区专职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一次考核,年底由县民政局和镇(街)对社区专职进行一次联合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报酬发放的参考依据,落实奖惩制度。五是关心爱护。各镇(街)要高度关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生活学习、成长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做到工作上有人带、生活上有人帮,后顾之忧有人解。要及时培育宣扬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事迹,用榜样的力量鼓舞队伍,确保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安心在社区,舒心在岗位,立足本职奉献居民群众,真正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成为服务群众的贴心人,社会治理的稳压器。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