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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绛帐镇委员会
绛帐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XXGK-2018-00306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绛帐镇 发文字号: 扶绛党发〔2018〕114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8-06-07 11:38
发文机关: 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绛党发〔2018114

 

 

中共绛帐镇委员会

绛帐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扶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县政府安排,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要求和方法

(一)检查范围:全镇各村、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重点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线)、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城镇安全运行、地质灾害、中小学校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工贸企业等行业领域。

(二)检查要求:以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营商环境为主线,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为核心,以强化安全基础为重点,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由镇级各行业主管站所、各村委会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安全大检查,严格执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检查方式: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负责,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安全大检查。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站所牵头负责,各有关村配合,对分管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二、督查安排

在各村,各行业站所、各单位全面自查检查的基础上,由镇政府各分管领导带队,镇级有关站所牵头,组成9个督查组对全镇各村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第一督查组

带队领导:  

牵头单位:民政办

参加单位:劳保所

督查重点:大营村、社区,幸福院安全、企业用工安全。

第二督查组

带队领导:王玉龙

牵头单位:农业组

参加单位:维稳办、消防队

督查重点:牛仓村、凤鸣村、双庙村,消防、民爆器材

涉氨制冷企业(果库)安全农业机械,防汛,森林防火安全,水域水库)安全、防汛、供销系统安全

第三督查组

带队领导:杨建军、刘海娟

牵头单位:党政办

参加单位:组织办、工会

督查重点:侯家村,机关及驻镇事业单位安全、棚改安全。

第四督查组

带队领导:李艳阳

牵头单位:国土所

参加单位:电管站

督查重点:前进村、西街村防滑、非煤矿山(含砖厂)、电力、民房、地质灾害安全。

第五督查组

带队领导:李聪科

牵头单位: 计生办

参加单位: 文化站、卫生院

督查重点:古水村、牛蹄村, 网吧、超市KTV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及医疗卫生。

第六督查组

带队领导:杨伟娟

牵头单位:教育组

参加单位:食安所、交警队

督查重点:卢家村、春光村,中小学校幼儿园。

第七督查组

带队领导:董超超

牵头单位:扶贫办

参加单位:财政所

督查重点:仵康村、邓家村,扶贫基础设施。

督查组

带队领导:权永宏

牵头单位:安监站

参加单位:食药所、交警队

督查重点:东西湾村、西渠村企业、道路交通、危化品、烟花爆竹、食品药品、农家乐安全。

督查组

带队领导:沈国强

牵头单位:城建站

参加单位:环保组

督查重点:远将村、龙渠寺村,特种设备(含锅炉)和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长输石油管道、城市管理及市政设施安全、环保、人防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站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即日起,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通过全面宣传发动,把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做为夯实安全基础、消除安全隐患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攻坚行动”期间全镇安全稳定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进行。对重大隐患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覆盖面少、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三)加强舆论监督。各村、各单位要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把自查自纠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全面推广。要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加大对信访举报的查处力度。

(四)巩固长效机制。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基础台账,健全安全档案,对此次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归类梳理,建立专门档案,并对自查和督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报镇安委办(联系电话18091701821/5335097)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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