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001620 | 主题分类: | 无 |
发布机构: | 绛帐镇 | 发文字号: | 扶绛党发〔2018〕57 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3月27日 | 发布日期: | 2018-03-29 10:38 |
发文机关: | 信息中心 | 浏览次数: | 次 |
扶绛党发〔2018〕57 号
中共绛帐镇委员会
绛帐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关于整合全县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现将中共扶风县委组织部、扶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整合全县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绛帐镇委员会
绛帐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
关于整合全县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成员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全县镇村综合改革方案和2017年度省市检查中对合并村“四支队伍”选派要求,结合镇村综合改革合并后的行政村设置,对全县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成员进行整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全县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及成员进行优化整合,配强工作力量,严格日常管理,明确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四支队伍”作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为确保全县2018年度脱贫摘帽打牢坚实基础。
二、整合原则
1. 大稳定小调整。针对村级合并实际情况,重点对合并村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进行整合。除合并村外,各部门各单位驻村人员原则上保持不变。全县所有帮扶干部包联贫困户保持不变。
2. 确保工作连续性。包抓村合并前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帮扶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由不同单位人员担任,原工作队其他人员均作为合并村工作队成员。
3. 加强工作力量。为加强驻村扶贫工作力量,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原则上从科级领导或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各镇(街)党(工)委要明确各村“四支队伍”脱贫攻坚工作队总队长,对工作力量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三、几点要求
1.要驻村开展工作。选派到各村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脱离原单位工作,吃住在村,每月在所驻村不少于22天。要严格遵守派驻工作纪律,对“四支队伍”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凡工作日期间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按相关规定书面请假。考勤工作由脱贫攻坚工作队总队长亲自负责,考勤资料要严格保管,专卷存放,严禁弄虚作假。各镇(街)党(工)委每月月底对“四支队伍”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县“四支队伍”整合办公室,作为“四支队伍”年终考核重要依据。按照《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促脱贫”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扶办发〔2018〕2号)安排,县上成立专门督查组,将采取随机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各镇(街)也要加强督促检查。在各级检查中发现1次无故不在岗的,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2次无故不在岗的,向县委组织部作出书面检讨,列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3次无故不在岗的,个人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责令派出单位限期召回并另行选派。
2. 要加大奖惩力度。每年评选一批先进驻村工作队、优秀第一书记、优秀驻村工作队员,在全县通报表彰奖励。2018年凡所驻村实现脱贫摘帽的,对“四支队伍”予以重奖。未按计划完成脱贫摘帽的,对所在村“四支队伍”严肃处理。
3. 要强化工作保障。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人员驻村工作期间,以个人实际在村的工作日计算,按照差旅费相关办法由派出单位进行补助。各镇(街)、村、派出单位要协调保障好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人员食宿、办公需要,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 要完善日常考核。按照《关于建立扶风县脱贫攻坚四支队伍“月检查通报、季排名点评”制度的通知》(扶组发〔2017〕119号)安排,各镇(街)党(工)委每月要将各村“四支队伍”工作情况形成通报,将通报结果抄送至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单位,并在各村公示栏公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四支队伍”工作点评大会,点评各村工作成效和亮点、不足和“短板”。
附件:扶风县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名单
中共扶风县委组织部 扶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扶风县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名单
镇 (街) |
村 |
第一书记 |
驻村工作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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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 长 |
成 员 |
|||
绛帐镇
|
凤鸣村 (贫困村) |
张晓良(县统计局) |
王向东(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 |
庞 蓓(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 乌小峰(县统计局) |
牛蹄村 (贫困村) |
刘明辉(县中医医院) |
杨新科(县治渭办) |
乌长安(县治渭办) 乔 静(县治渭办) 唐建会(县中医医院) 刘 军(县中医医院) |
|
前进村 (贫困村) |
张万宏(县城市执法大队) |
张万宏(县城市执法大队) |
栾高龙(县文广局) 王彦龙(县文广局) 罗海信(县城市执法大队) 赵小正(县城市执法大队) |
|
上宋村 (贫困村) |
周向东(县信访局) |
唐玉峰(县检察院) |
员 超(县检察院) 王 勇(县信访局) 张国强(县信访局) 李 伟(县编办) 汪 峰(县编办) |
|
仵康村 (贫困村) |
赵军强(县水利电力工作队) |
张铁柱(县政府办) |
凤恒亮(县政府办) 余鲁江(县水利电力工作队) 吴文侠(县水利电力工作队) |
|
西渠村 (贫困村) |
张虎成(县合疗办) |
曹海龙(县住房保障中心) |
白耀龙(县住房保障中心) 梁红忠(绛帐镇中心卫生院) 陈孝岐(绛帐镇中心卫生院) |
|
大营村 (贫困村) |
刘延武(长安银行扶风支行) |
范宏军(县电化教育中心) |
冯小永(长安银行扶风支行) 梁晓龙(长安银行扶风支行) 牛双治(县电化教育中心) 郭景余(县电化教育中心) |
|
远将村 (贫困村) |
姜 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姜 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姚登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东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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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水村 (非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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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县人寿保险公司) |
薛 刚(县人寿保险公司) 张 展(县人寿保险公司) 李永刚(县人寿保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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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村 (非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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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双启(县计划生育站) |
薛耀利(县计划生育站) 樊 丽(县计划生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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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家村 (非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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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华(县招商服务局) |
杨新强(县招商服务局) 王 娜(县招商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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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湾村 (非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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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平(县博物馆) |
侯亚会(县博物馆) 王莉莉(县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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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村 (非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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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登科(县民政局) |
郭根仓(县民政局) 杨建芳(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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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家村 (非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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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小健(县妇幼保健院) |
樊汶钊(县妇幼保健院) 陈力元(县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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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渠寺村 (非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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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祥子(工行扶风支行) |
高 伟(工行扶风支行) 乔建一(工行扶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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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家村 (贫困村) |
辛林杰(县商信局) |
辛林杰(县商信局) |
苟军锁(县商信局) 李志强(县商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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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家村 (非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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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斌(县水资源管理站) |
董连生(县水资源管理站) 陈万宏(县水资源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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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仓村 (非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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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万宏(县教研室) |
刘文发(县教研室) 袁建祥(县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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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庙村 (非贫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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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胜利(县文广局) |
杨亚宁(县文广局) 田少龙(县文广局) |
|
西街村 (非贫困村) |
|
任军华(县市场监管局) |
陈西锁(县市场监管局) 王 平(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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