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003161 | 主题分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县林业局 | 发文字号: | 扶林字〔2018〕98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3日 | 发布日期: | 2018-06-13 16:30 |
发文机关: | 信息中心 | 浏览次数: | 次 |
扶风县林业局
积极开展“三夏”期间护树护绿行动
为了进一步做好“三夏”期间林木保护、护树护绿工作,防止焚烧秸秆等违规行为对田间地头、道路两侧树木,特别是新栽树木的破坏,根据宝市森公发(2018)3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积极行动起来,结合当地森林管护的实际,全体动员、全力以赴,确保“三夏”期间护树护绿工作圆满完成,为此特制定“三夏”期间林木保护、护树护绿工作方案。
一、 目标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宝市森公发(2018)33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巩固森林城市和“千里绿色长廊”绿化成果,为实现“美丽扶风”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 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 分析形势,提高认识
针对近年来“三夏”期间群众随意乱烧秸秆,导致田间地头、道路两侧树木被烧死、农机具进地耕作损坏树木的问题,我所特召开所务会议,认真学习市森林公安局《关于做好“三夏”期间千里绿色长廊护树护绿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农业、环保、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早做准备、制定预案,对连霍高速、西宝高铁、西宝北线、法汤旅游专线、关中环线、等县境内8镇主干道路划出重点区域,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排出“三夏”期间巡查地段、时间段、人员安排表,落实巡查责任。特决定从6月1日至6月25日森林派出所民警,镇、村护林员要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宣传护树护绿工作,确保护树护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 宣传动员,形成全民护树护绿社会氛围
一是大力宣传保护林木的重要性,把保护林木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真正树立起“保护森林,人人有责”的意识。二是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发布相关通告,通过电视媒体、车载扩音设备、宣讲《通告》,教育群众懂法、守法,引导群众科学规范耕作。对“三夏”期间一些好的保护举措和经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三是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曝光毁坏林木行为,宣扬好人好事,增强工作的感召力和震撼力。四是大力宣传开展的历次专项行动的成效和典型案例,通过宣传,展现各级政 府及森林公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树立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三) 加强巡查,依法治理
“三夏”期间对树木造成最大威胁的问题是焚烧秸秆和农机具进地作业。为此我局将全力以赴,积极组织森林公安派出所,全警动员,调动一切力量,在“三夏”期间积极开展常态化巡查。严格按照市公安局“警灯闪烁工程”上路巡查开闪警灯。在小麦正收割地段,不间断地在辖区内巡逻。同时督促8镇、有关村采取挖隔离沟、犁隔离带等措施,减少因焚烧秸秆造成对树木的损坏,特别是加强对西宝高速“千里绿色长廊”、西宝北线、法汤旅游专线、关中环线树木的巡查力度,发现有损坏树木、烧毁树木的行为立即进行制止,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从快处理,绝不姑息,努力将破坏林木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 工作要求
按照本方案的总体安排,切实把此项工作组织好、落实好,确保“三夏”期间护树护绿万无一失。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护树护绿工作小组,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搞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改进工作作风。把“三夏”期间护树护绿作为定期的一项专项行动。全体民警积极参与,准时出勤,着装整齐,将力量沉到基层,心思用到基层,功夫下到基层,多为基层着想,多为基层服务,多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三)做好宣传发动。我局与县农业、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联手多措并举,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借助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向群众广泛宣传“提倡护树护绿,禁止焚烧秸秆禁止打场晒粮”的重要性和危害性。
(四)加强检查督导。我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引导基层护林员始终处于临战状态,确保“三夏”期间不发生焚烧秸秆,毁坏树木的案件发生。
扶风县林业局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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