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003398 | 主题分类: | 无 |
发布机构: | 扶风县交通运输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26日 | 发布日期: | 2018-06-26 16:20 |
发文机关: | 扶风县交通运输局 | 浏览次数: | 次 |
局属各单位、扶风公路段:
按照县局主要领导对全系统道路运输安全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分解明确的指示要求,结合前期对全系统道路运输安全攻坚行动的督查情况和各单位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输管理(责任落实单位:运管所)
1、严格按照资质许可,先行对营运车辆使用车型,新增运力进行审核;
2、每月开展一次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履行、车辆安全状况达标、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违规企业,要建立负面清单,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要对公路客运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开展全面摸底,制订清理整顿方案,采取政策倾斜、企业回购等方式限时清理,杜绝挂靠经营。对于失联车辆,要采取措施全部追回。涉及企业在限定时限内仍未清理到位的,一律停止营业。
3、全面加强重点驾驶人培训管理,切实加强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突出驾驶技术、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全面排查清理营运驾驶人资质,对不具备资格的营运驾驶员,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4、严格“两客一危”(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八不出站”、客运驾驶人“五不两确保”等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大中型客车非法营运行为,对已开通和即将开通农村客运线路开展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督促严格实施行业标准。
5、严格机动车维修企业市场准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排查,对不按规定准入、维修作业不规范的,依法予以处理。
6、要切实加强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采集的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要确保“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达到100%、检验率达到100%、报废率达到100%,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售票厅、候车厅、发车区、进(出)口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
7、吸取包茂高速“8.26”、咸阳“5.15”、京昆高速“8.10”事故教训,集中对辖区所有职业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对被记满12分、有事故记录、交通违法多、征信评分低的运输行业驾驶人组织开展一次再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8、督促城市公交运营企业加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开展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应急设备全面检查,确保车辆、电路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齐全、状态良好。指导城市公交企业在汽车站、候车亭、车厢等醒目位置公布禁止携带的违禁物品目录、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等,提高人民群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公路管理(责任落实单位:公路站、扶风公路段)
1、依据标准规范深入开展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连续采用设计极限值组合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2017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和春夏季水毁路段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公路管理部门要重点排查国省干线、县乡公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检查路口渠化是否匹配、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线是否安装合理、配备齐全;抓好县乡村道临水、临崖、临房、临院、临坎、急弯陡坡、人员密集村镇、标志标线缺乏等易发事故隐患点段排查。
2、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实效;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县乡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治理,按照特别危险路段优先、交通流量大优先、旅游道路优先的原则,全面整治国省干线、县乡公路临水临崖防护设施缺失、波形防护栏锈蚀等路段隐患;加快实施桥梁护栏改造工程,加大对辖区内桥梁及其引道的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逐步实施改造;加快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国省干线、县乡公路桥梁排查,对经检测评定为危桥等级的,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迅速组织整治;加快实施公路标牌标识标线健全完善工程,要加快对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县乡公路三级公路的桥梁、隧道的标线施划和桥隧两侧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等的制作及安装,于2018年底前完成道路中心线的施划。
3、开展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核查活动,各项目办要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正在施工路段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分析,全面系统梳理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其危害程度,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三、车辆治超(责任落实单位:运管所、公路站、扶风公路段)
全面落实超限超载公安交警、路政、运政联合执法常态化,按照职责分工、规定流程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行处罚、记分。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
扶风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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